0517-83925468

招考信息 试题资料 备考资料| 面授课程 网校课程 备考图书| 直播课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刷题app| 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南京 咨询
    常州 咨询
    淮安 咨询
    连云港 咨询
    南通 咨询
    宿迁 咨询
    苏州 咨询
    泰州 咨询
    无锡 咨询
    徐州 咨询
    盐城 咨询
    扬州 咨询
    镇江 咨询
    025-8369-4958
  • 当前位置:淮安华图网 > 国家公务员 > 202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阅读模式

    202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3-04-03 10:48:51 国家公务员考试 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公务员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202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由淮安华图官网同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整理发布,更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华图官方微信(公众号:jiangsuht)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137149931。

    该公告已过公示时间,对该公告内容进行下架处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试题练习】

    下列说法不符合《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一项是:

    A.建设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B.制定城市规划,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标与任务

    C.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勒令其停业、关闭

    D.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的环境污染损害,当事人免予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环境保护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环境保护法(1989年)》第38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无权勒令其停业、关闭。本题是2010年考的题,法律依据是《环境保护法(1989年)》。
    因此,选择C选项。
    注: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删除了原38条,没有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处罚措施的规定。依据新法,本题无答案。

      以上即为《202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gjt)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 扫码下载:华图在线APP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苏华图教育
    • 扫码进入官网微博:江苏华图

    热销课程

    备考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