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基层工作人员50人公告(2)
2018-08-30 17:54:22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查询结果)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adz.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顺序: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adz.gov.cn/)公布。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
体检由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后须在基层村居(社区)岗位工作服务不少于三年,期间不得借用或调整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单位企业雇员性质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0517-83718789;
开发区人社局:0517-83716680;
报名咨询电话:0517-83716536。
七、本公告由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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