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简章
2018-05-11 18:22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淮安华图
2018年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文字岗位2人
主要从事宣传、文字工作。
(二)财务岗位2人
主要从事财务工作,大专以上学历,财务专业。
(三)勤务岗位96人
主要从事协助民警从事值班备勤、街面防控、反恐处突、巡逻守候、堵截抓捕及其他警务类辅助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男性,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或中共党员优先)。
(六)具有本市户籍或为本地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地限制。
(七)文字岗位需是中文专业或新闻传媒专业毕业,或文字能力突出,在相关媒体、报刊发表过文章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道德败坏,有吸毒、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工作情形的;
6、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应资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核审。
2、需提供资料证件(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附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户口簿复印件1份(户主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4)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4张;
(5)退伍军人提供复退军人证复印件1份;
(6)其他各类技术职称证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各1份;
(7)报考文字岗可提供在相关媒体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或截图照片。
3、缴费标准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缴费,报名费100元/人。
4、报名时间
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5、报名地点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乡明远西路11号)。
6、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517-83121523,联系人:孙仲一、熊蔚松。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1.5,如未满足开考条件,将核销招录人员数量,直至符合开考比例。
2、笔试测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40分、计算机应用技能40分、基本写作能力20分。
3、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100米跑(占40%)、引体向上(占30%)、立定跳远(占30%)。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
3、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能测试后,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与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江浦区政府网(http://www.haqp.gov.cn/)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3、补录。招录过程中出现新的空缺,可对已经通过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录。
(七)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分局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本公告由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
2018年5月7日
(编辑:徐州华图教育)